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假藥:(一)藥品所含成分與國家藥品標準規定的成分不符的;(二)以非藥品冒充藥品或者以其他藥品冒充藥品的;(三)變質藥品;(四)藥品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范圍的,假藥是:1,藥品成分含量不符合國家藥品標準的,為劣藥,藥品含量不符合國家藥品標準的,為劣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假藥:(一)藥品所含成分與國家藥品標準規定的成分不符的;(二)以非藥品冒充藥品或者以其他藥品冒充藥品的;(三)變質藥品;(四)藥品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范圍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劣藥:(一)藥品成分含量不符合國家藥品標準的;(二)被污染的藥品;(三)未標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藥品;(四)未標明或者變更產品批號的藥品;(五)已過期的藥品;(六)擅自添加防腐劑和輔料的藥品;(七)其他不符合藥品標準的藥品。
2、 假藥和 劣藥的區別有哪些假藥是:1。藥品所含成分與國家藥品標準規定不符的;2.將藥品冒充非藥品或者將其他藥品冒充藥品的;3.國務院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禁止使用的;4.依照本法必須經批準的生產、進口而未經批準,或者依照本法必須經檢驗而未經檢驗的銷售的;5.變質了;6.被污染;7.使用依照本法規定必須取得批準文號而未取得批準文號的原料藥生產的藥品;8.適應癥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規定范圍的,藥品含量不符合國家藥品標準的,為劣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藥品,按劣藥: 1處罰,未標注或更改有效期的;2.未標明或者變更生產批號的;3.超過有效期的;4.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未經批準的;5.擅自添加著色劑、防腐劑、香料、矯味劑和輔料的;6.其他不符合藥品標準要求的藥品。《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禁止生產銷售劣藥,藥品成分含量不符合國家藥品標準的,為劣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