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己立案是什么意思立案意思是司法機關對犯罪案件或民事糾紛審查后,決定列為訴訟案件進行偵查或審理的訴訟活動,是訴訟活動的開始階段。一般包含刑事案件立案、行政訴訟案件立案及民事訴訟立案。立案必須具備兩個條件:有犯罪事實存在;該犯罪事實依法需追究刑事責任。刑事訴訟中的立案,是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或司法機關于報案、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轄范圍進行審查后,決定作為刑事案件進行偵查或審判的一種訴訟活動。收案,指原告的起訴符合法院立案標準,法院作出正式立案的決定。...
更新時間:2022-11-25標簽: 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