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1、立即停車;2、及時報案;3、搶救傷者;4、保護現場的原始狀態,包括其中的車輛、人員、遺留的痕跡、散落物不隨意挪動位置。當事人在交通警察到來之前可以用繩索等設置保護警戒線,防止無關人員、車輛等進入,避免現場遭受人為或自然條件的破壞。為搶救傷者,必須移動現場肇事車輛、傷者等,應在其原始位置做好標記,不得故意破壞、偽造現場。若有人受傷,應盡快將傷者送醫急救。若為死亡車禍,不得任意移動死者身體,須待勘驗后再行處置。倘涉及其余車輛,應立即記下該車之車牌號碼、廠牌,并詢問對方聯絡電話、...
更新時間:2022-11-10標簽: 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