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實施細則第一章總則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第二條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每個單位和個人都必須遵守消防法規,做好消防工作。第三條各級公安機關必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本實施細則,實施消防監督。除人民解放軍各單位、國有森林和礦井地下部分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部門實施消防監督,公安機關予以協肋外,其余所有單位的消防工作都應當接受當地公安機關的監督。第二章火災預防第四條城市規劃建設部門,在規劃新建、擴建和改建城市的時...
更新時間:2022-10-23標簽: 消防條例消防條例中華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