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存在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法律分析: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七十五條是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等單位有食品安全法規定的違法情形,除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給予處罰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其上一年度從本單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一)故意實施違法行為;(二)違法行為性質惡劣;(三)違法行為造成嚴重后果。屬于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二款規定情形的,不適用前款規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食品生產經營企...
更新時間:2022-10-22標簽: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