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便利和職務便利的區別法律分析:是指利用本人職務范圍內的權力,即自己職務上主管、負責或者承辦某種公務的職權所形成的便利條件。對領導而言,包括指揮、命令、指示其下屬工作人員具體處理在其職權范圍內有關事項的權力。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則是指利用與公務無關的,一般因工作關系熟悉環境、熟悉情況,因其特殊價身份進出單位等的便利條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
更新時間:2022-10-22標簽: 職務便利職務職務便利便利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