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暫行辦法的廢止第20號《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已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第114次部務會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部長尹蔚民2013年9月26日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規范社會保險費的申報和繳納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以下簡稱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制定本規定。…………。第六章附則…………。第三十四條本規定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暫行辦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2號)同時廢止...
更新時間:2022-10-22標簽: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社會社會保險保險 全文閱讀本文目錄一覽1,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繳費的具體規定2,根據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3,未按時繳納社會保險費如何處理4,哪些人員不須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5,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6,請教社保按什么基數申報的法律文件7,勞動法是如何規定職工包括臨時工的養老保險繳納時間的8,急問啊西安社會保險的申報繳納的流程是什么啊怎樣操作啊1,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繳費的具體規定事業單位計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口徑的包含以下項目:職務工資、技術等級工資、津貼、教護齡津貼、特區津貼、崗位津貼、廈門地區補貼、職務津貼、考勤...
更新時間:2022-10-05標簽: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社會社會保險保險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