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國際-1規約的全文:《聯合國憲章》設立的第一條-2法院是聯合國的主要司法機關,其組織和職能應依此/行使。國際法院基于國際法院規約及其自身國際。1、瑞士法院的地位法律分析:根據瑞士聯邦憲法,瑞士聯邦最高法院法院負責處理涉及聯邦法律的事務,國際law等。法院,也就是說對涉及國際law的案件有管轄權。瑞士因屬于國際-1規約而取得-2法院的訴訟當事人資格。國際法院的當事人只能是國家,而國際的組織、自然人、法人不能是國際法院的當事人。包括三類:聯合國會員國;雖然它不是聯合國會員國,但它是國際-1規約的締約方。...
更新時間:2023-09-02標簽: 規約法院國際爭端全文國際法院規約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