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五條承租人經出租同意,可以改善租賃物或者增加其他物,三、綜合國內目前山地地租水平,約50-200元/畝,山地租金因地而異,因地形而異,因土而異,承租人未經出租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增加其他物的,出租可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丘陵地的地租高于山地,土壤深厚肥沃的山地的地租高于土壤貧瘠的山地。1、山地最長租賃期限法律分析:山林租賃合同最長期限為20年。簽訂的山林租賃合同中租賃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707條。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第...
更新時間:2023-04-03標簽: 出租物三租賃未經地租山地出租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