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公務員Law,我國公務員領導職務分為10級,最高國家級正職,最低鄉鎮級副職;非領導職務的級別分為8級,最高的巡視員,最低的辦事員:1,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七條公務員法律實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根據公務員職務類別與職責設置公務員領導職務與職級。{0}1、公務員級別劃分公務員分為十八級,具體如下:1.國家級全職,一級;2、全國副職,四至二名;3、省部級,八至四級;4、省級副職,十至六級;5、局級,13至8;6、局級副職,十五至十名;7,縣級廚房全職,級別18到1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
更新時間:2023-03-12標簽: 公務員編制等級公務員正職國家級等級編制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