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修基金的使用條件1、維修資金只有在保修期滿后,對物業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設備進行維修、更新時才能使用。具體業主按照投票權的確定標準分攤費用比例。2、維修資金閑置時,除用于購買國債或無風險的理財范圍外,禁止挪作他用。資金繳納維修資金的收取比例按照購房者從開發商處購買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時按照總房價2%~3%或每平方米100至200元的標準繳納至物業所在市房地產主管部門指定的商業銀行。維修資金的具體收取標準由各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當地實際確定。2,物業在什么情況下才能動用維修基金物業在共用設施設備需要...
更新時間:2023-01-11標簽: 成都市動用維修基金的條件成都成都市都市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