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才引進居住證辦理條件用人單位辦理的人才引進的居住證應具備以下條件:1、用人單位的注冊資本(實到資金)一般應在人民幣100萬元及以上;知識型服務企業、科技型企業及高新技術企業、高校應屆畢業生首創企業(需出具有關部門頒發的相關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可不受上述注冊資本的限制。2、社團法人、民辦非企業單位注冊資本(或開辦資金)一般應在人民幣100萬元及以上。企業非法人單位(分公司)其上級法人的注冊資金一般不低于1000萬元人民幣。3、外省市政府、企事業單位在滬設立的辦事機構等派出機構,不屬受理范圍(含人...
更新時間:2023-03-17標簽: 上海市外省市人才引進條件上海上海市外省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