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勞動關系的解除,法律分析:勞動關系終止解除,是指勞動關系主體雙方權利義務的消滅,它是勞動關系運行的終結,勞動關系的解除方式有哪些,方式比較多,一般分為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1、勞動關系的...
更新時間:2023-03-22標簽: 解除勞動關系解除勞動終止合同情形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