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則中的幾種管轄2,為什么不是普遍管轄3,確定管轄的原則和不同管轄的標準是什么4,刑法的普通管轄原則與反恐活動的關系5,關于我國法律的管轄和適用6,我國法院管轄的兩個基本原則1,民法通則中的幾種管轄屬地管轄、屬人管轄、保護管轄、級別管轄、專屬管轄、普遍管轄相當于民法總論,民法領域都必須遵守的一般性原則!2,為什么不是普遍管轄答案是D,因為我國刑法對案件空間適用效力的思路是:先考慮以屬地原則為基礎,再考慮其他原則為補充,也就是優先考慮屬地原則。因此,本案中,犯罪的最后發生地是中國,雖然有相關的關于劫...
更新時間:2023-05-12標簽: 普遍管轄民法通則通則普遍管轄 全文閱讀”我國現在主要對犯侵略罪、戰爭罪、反人道罪、非法使用武器罪;滅絕種族、劫持人質、國際販賣人口、酷刑罪;劫持航空器、危害民用航空安全、危害海上航行安全、破壞海底電纜、管道罪、海盜罪;毒品犯罪,非法獲取和使用核材料罪等采取普遍管轄普遍管轄原則的適用范圍,我國刑法第9條對此也作了明確規定,普遍管轄原則的適用范圍,我國刑法第9條對此也作了明確規定。{0}1、普遍管轄原則的適用范圍我國刑法第9條對此也作了明確規定。即:“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所規定的罪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所承擔條約義務的范圍內行使...
更新時間:2023-03-02標簽: 普遍管轄對犯反人道侵略管轄戰爭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