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屬于參照公務員管理的正科級事業單位,在本次機構改革中社保局是改革的重點,原社保局如何改革。縣區醫療保障局去年已作為政府部門,組建成立,整合了職工醫保,城鄉居民醫保,民政救助,藥品定價,等相關部門職能,發揮了“醫療,醫藥,醫保”三醫聯動機制。
1、在本次機構改革中,醫保中心怎么改革?
黨政機構改革中,各省市縣已經明確組建成立醫療保障局。省級醫療保障局是多為政府直屬機構,副廳級,市縣為政府組成部門,承擔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職責。將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職責,的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職責,原發展和改革局(縣物價局)的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職責,原民政局的醫療救助職責劃入醫療保障局,統一行使醫療保障監督管理職能,
醫療保障局成立以后,原合管辦、醫保中心、城鄉居民健康保障機構將其承擔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管理等行政職能劃入新組建的醫療保障局。其他職能保留在原機構,保保留事業單位屬性,隸屬醫療保障局管理,繼續承擔醫療保險資金結算、醫藥費報銷等公益服務職能,待下一步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統一整合,原參公人員整體劃轉到新組建成立的醫療保障局,使用行政編制,直接過渡為公務員。
事業人員保留在原事業機構,部分人員可隨職能劃轉到機關,也有隨改革,經培訓、考試后,登記為公務員的機會,真寧腔調,貼心提示:評論刷得太快,來不及全部回復,若有問詢,請私信。文章看點:1、以醫保中心、合管辦、城鄉居民健康保障局等單位的行政職能為主,整合成立醫療保障局,為政府組成部門;2、醫保中心、合管辦、城鄉健康保障中心等事業機構,將在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進一步整合成立綜合服務中心,
2、縣區醫療保障局怎么改革?
我是醫保工作者,我來回答你的問題。縣區醫療保障局去年已作為政府部門,組建成立,整合了職工醫保,城鄉居民醫保,民政救助,藥品定價,等相關部門職能,發揮了“醫療,醫藥,醫保”三醫聯動機制,未來發展趨勢,逐步實現市級統籌(老百姓看病市以內住院,不用辦轉診),有條件的地方實現省級統籌,逐步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就醫一卡通,一卡在手,全國各地隨便住。
3、縣一級的醫保局該如何改革?
從已經部委頒發的《三定方案》,和獲批的省級《黨政機構改革方案》來看,國家、省醫療保障局都是政府直屬機構,都是將人社部門下屬的社保局的城鎮職工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職責,衛生部門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職能,發改委下屬或掛牌的物價局的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職責民政部門的醫療救助職責等進行整合,組建成立醫療保障局,
醫療保障局的主要職責,是完善統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完善和落實醫保政策,不斷推進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管理和監督醫療服務、醫療費用、藥品價格等收費標準,優化保障醫療服務。縣級醫療保障局,是以社保部門的醫保、衛生部門的新農合職能為主,組建成立縣醫療保障局(部分縣區叫“醫療健康保障局”),為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歸口人社局或者衛生局管理,
新一輪黨政機構改革和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要求,縣級成立醫療保障局,為政府直屬機構。目前,市縣機構改革方案還沒有審批,事業單位不允許存在行政職能,不允許再設立行政類事業單位,也不允許出現“事業局”,縣區根據經濟社會發展規模、人口數等,對黨政部門設置都有數額限制,不能像省級一樣,與部委基本保持一一對應。而縣區的行政編制又有極大數量限制,新成立的黨政直屬機構,即使沒有數額限制,可以成立行政機構,也沒有那么多的行政編制可以調劑使用,
4、人社局下屬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怎么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