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天下一区二区三区,少妇精品久久久一区二区三区,中文字幕日韩高清,91精品国产91久久久久久最新毛片

首頁 > 上海 > 金山區 > 考場規則,駕校理論考試考場規章制度

考場規則,駕校理論考試考場規章制度

來源:整理 時間:2022-10-25 14:22:14 編輯:上海本地生活 手機版

1,駕校理論考試考場規章制度

沒事,等一個月以后再報名考試就可以了!
1個月以后從新考唄~
當然作廢了,你出場后,監考就會在你的電腦上按答題結束鍵。電腦會顯示一個哭臉(不及格)微機是聯網的,你的成績會存檔。還是準備補考吧,要爭取一個笑臉(合格)。祝你成功通過全部考試,拿到駕駛證,早日開車上道。切記【安全第一】。

駕校理論考試考場規章制度

2,高考考場規則

高考考場規則如下:1、遇試卷、答題卡分發錯誤及字跡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頁等問題,應舉手詢問,在開考前報告監考員;開考后,再行報告、更換的,延誤的考試時間不予延長;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聽力考試期間,不得向監考員詢問并保持安靜。2、開考后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點參加當次科目考試(除英語外其他含聽力的外語考試按相關規定執行)。提醒廣大考生須格外注意。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3、開考信號發出后方可開始答題。考試時,要按要求作答。選擇題一律用2B鉛筆填涂答案;非選擇題一-律用05毫米黑色字跡中性筆作答,必須在答題卡上與題號對應的答題區域內答題,寫在草稿紙上或非題號對應的答題區的答案-律無效。不準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準在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4、在考場上,如果遇到突發情況,如草稿紙用完、試卷折損、文具沒有帶等情況請舉手示意監考老師,他們會視具體情況處理。嚴禁擅自向其他考生借用。5、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得吸煙,不得喧嘩,不得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得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得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不得傳接文具、用品等,不得將試卷、答卷或草紙帶出考場。

高考考場規則

3,期中考試考場規則

一、考試要求:1、考生在每科開考前10—20分鐘進入考場,并按規定位置就座,不得隨意變動;2、考生進入考場只準帶規定允許的文具,其他物品一律集中放在指定位置;3、特別強調:考生不得帶通訊工具(手機、小靈通等)入考場;4、不準夾帶、偷看、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接傳答案或者交換答卷;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5、考生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提前交卷者,應馬上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喧嘩。二、考試中凡有下列行為且證據確鑿者,一律視為作弊:1、夾帶資料;2、傳送或接受他人答案;3、交頭接耳、左顧右盼;4、攜帶通訊工具(手機、小靈通等);5、以其他方式作弊者。三、對考試作弊者,將按以下規定處理:1、該科考試成績以零分計入學生成績檔案;2、責令其作書面檢查;3、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在校內張榜公布;4、通知家長配合教育。

期中考試考場規則

4,中考考場規則

考 場 規 則 考生進入考場,不得攜帶任何書籍、報紙、課本和稿紙(除政治、歷史學科以外),不得攜帶手機和計算器,只準帶必須的文具,如鋼筆、圓珠筆、鉛筆、圓規、三角板等。 考生必須在每科考前十五分鐘進入場,憑準考證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放在課桌左上角,以便查對。 遲到三十分鐘,不得入場,考試三十分鐘后才準交卷出場。 考生對試題有疑難時,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但不涉及試題內容,如遇試題分發錯誤和字跡模糊等問題,可舉手詢問。 考生答題一律用藍、黑色鋼筆或藍黑色圓珠筆書寫,不得用鉛筆書寫,字跡要工整、清楚。答題書寫在草稿紙上的,一律無效。 除在試卷規定的地方填寫姓名和準考證號外,不得做其他任何標記。 考生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交卷后,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考試終了時間一到,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將試卷翻放,不準將試卷和草稿紙帶走。 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準交頭接耳,不準偷看他人答案,不準夾帶、換卷等。對于違反紀律者和舞弊者,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試卷作廢、取消考試資格等處理。

5,考生需要遵守的高考考場規則有哪些

考生需要遵守的高考考場規則如下: 一、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憑健康碼、健康卡、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和考試用條形碼,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應主動接受監考員按規定進行的身份驗證、身體健康檢測和對隨身物品等進行的必要檢查。 三、2B鉛筆、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無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試用品,以及消毒紙巾等防疫用品可帶入考場,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 四、入場后,對號入座,將準考證等證件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核驗。接到答題卡和試卷后,應在指定的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填寫姓名、考生號、考場號和座位號等信息,將考試用條形碼粘貼在指定的位置。凡漏填(涂)、錯填(涂)或書寫字跡不清的答卷,影響評卷結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遇試卷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頁等問題,可舉手詢問,在開考前報告監考員;開考后再行報告更換的,延誤的考試時間不予延長;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聽力考試期間,不得向監考員詢問并保持安靜。 五、開考信號發出后方可開始答題。 六、開考15分鐘后(小語種考試科目另有規定)不得進入考點參加當次科目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七、在與題號相對應的答題區域內答題,寫在草稿紙上或非題號對應的答題區域的答案一律無效。不得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標記。 八、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得吸煙,不得喧嘩,不得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得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得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不得傳遞文具、物品等,不得將試卷、答卷或草稿紙帶出考場。如身體出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報告考試工作人員和監考員。 九、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立即停筆并停止答題,將答題卡、試卷、草稿紙按順序排列整齊放在考桌上,等待監考員依次收齊后,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

6,計算機軟件水平考試的考場規則

(考試前5分鐘在考場宣讀)一、考生在每場考試前20分鐘憑準考證進入考場,對號入座。入座后將準考證放在桌面醒目位置,同時,隨身攜帶身份證等有效證件,以備查對。二、遲到30分鐘以上者不得入場,考試開始60分鐘后,經監考人員確認,考生方可交卷離開考場。三、考生入座不得攜帶任何書籍、筆記、紙張、字典、計算器、電子記事本、尋呼機、手機等,不得攜帶任何存儲設備(包括軟盤、移動硬盤、光盤、U盤、MP3、掌上電腦)。書包、雨傘、大衣等物一律放在考場指定位置。四、考試前10分鐘,根據監考人員的提示,考生雙擊考生機桌面上的“計算機軟件考試系統”圖標,啟動考試系統客戶端,按照《上機考試注意事項》的要求,錄入考生姓名、準考證號、身份證號(或其它有效證件號)等信息,進入考試系統。考試鈴響后考生開始答題。五、考生對試題不理解時,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如遇計算機系統故障,可舉手示意,由監考人員處理。六、考生按照計算機軟件考試系統的要求答題并保存答題結果。除完成題目要求的內容外,不得在答卷內填寫其它任何與考生身份有關的標記,否則答卷作廢。七、考生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提前交卷的考生須舉手示意,待監考人員確認后方可離場。考試終了時間一到,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執行交卷操作,并聽從工作人員安排。考生使用過的紙張一律不準帶走。八、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準交頭接耳,不準偷看他人的答卷,不準遞條、做手勢等;不準執行與考試無關的計算機操作,對于違反紀律和作弊者,取消考試資格。九、考生應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接受監考人員的監督和檢查。十、沒有按照要求進行登錄、答題、保存、交卷的考生,考試系統將不能正確記錄信息,后果由考生承擔。十一、除本考場考生、主考、監考、巡考外,其他人員不準進入考場。
搜一下:計算機軟件水平考試的考場規則

7,考生在考試中需要了解的考場守則及注意事項

考生應誠信應考,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考生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考生須立即停筆。開考前30分鐘,考生可以進入考場。 高考考場規則及注意事項 1.考生入場時,除2B鉛筆、0.5毫米黑色字跡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無封套橡皮等必需的考試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如手機、手表、涂改液、修正帶等)一律不得帶入考場。 2.考生入場后,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放在“準考證號簽”旁的桌面上以便核驗。入座后,須在《考生簽到表》上簽字。領到答題卡和試卷后,應在指定位置和規定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本人姓名、準考證號、座位號等,不得提前作答或動筆寫任何字跡。凡因答題卡上漏填(涂)、錯填(涂)或書寫字跡不清等影響評卷結果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3.遇試卷、答題卡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頁等問題,可舉手詢問,并在開考前報告監考員;開考后再行報告、更換的,延誤的考試時間不予延長;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聽力考試期間,不得向監考員詢問并保持安靜。 4.考生在考場內應保持安靜,不得吸煙,不得喧嘩,不得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得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得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草稿紙,不得傳遞文具、物品等,不得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墊板帶出或傳出考場。 高考考場規則 為保證國家招生政策的貫徹實施,保障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嚴肅處理違紀違法行為,保證高考順利進行。原國家教委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管理處罰暫行規定》指出:考試時,考生如在考場內吸煙、交談、喧嘩或影響考場秩序,或在答卷規定以外的地方寫姓名、考號或故意作標記以及在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后繼續答卷的,就要扣除該科所得分數的30%~60%。其他還有對考生考試作弊的處罰規定等。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擬訂的《考場規則》對考生在考試時應遵守的考場紀律作了如下規定: (1)考生進入考場,只準攜帶考試必須的文具用品,如鋼筆、鉛筆、圓珠筆、圓規、直尺、量角器、橡皮和規定型號的計算器等,不準攜帶任何書籍、筆記本、報紙、草稿紙、修正液、手機、BP機等通訊工具。 (2)考生在每科考前15分鐘進入考場(外語學科須提前30分鐘進入考場),憑準考證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身份證放在課桌左上角,以備查對。考試鈴響后才能開始答題。 (3)考生遲到15分鐘不得入場,考試60分鐘后,才準交卷出場。 (4)考生對試題有疑問時,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如遇試卷分發錯誤和字跡模糊等問題(不能要求監考老師解釋題意),可舉手詢問,監考人員當眾解答。 (5)考生答題時一律不準用鉛筆(除作圖和涂點可用鉛筆外)或紅色筆書寫,字跡要工整、清楚,并要書寫在試卷規定的位置。 (6)考生除在試卷規定處填寫自己的姓名、準考證號碼和校驗碼外,不準作任何與答題無關的標記,否則試卷作廢。 (7)考生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交卷后,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8)考試終場時間一到,考生應立即停止答卷,將試卷翻放。不得將試卷、答題卡(紙)和草稿紙帶出試場。待監考老師按順序收齊全部試卷后,才可離場。 (9)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規則,不準冒名頂替,不準交頭接耳,不準偷看他人答案,不準夾帶、換卷。違者以考試舞弊論處,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并不得參加下一年度高考。對擾亂考場情節嚴重者,以破壞社會治安論處,3年內不準報考。 (10)網上閱卷學科,除遵守以上規則外,還必須遵循網上閱卷注意事項。

8,高考考場有什么規則

一、考生必須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二、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按規定時間和準考證上各科目的考試試室、座位號參加考試。 三、考生入場,除2B鉛筆、書寫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試室。 嚴禁攜帶各種無線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無線耳機)、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試試室。英語口語考試,嚴禁攜帶以上物品進入考試場所(含候考室、備考室、試室、休息室)。 試室內不得自行傳遞工具、用品等。 四、考生應在每科開考前20分鐘(第一科前移10分鐘,外語科目考試在開考前35分鐘)憑準考證、有效證件(身份證、現役軍人身份證件)進入試室,對號入座,入座后將準考證、身份證等有效證件放在桌面靠走道邊上角以便讓監考員核驗。考生領到答題卡、條形碼和試卷后,須認真核對答題卡的張數,核對條形碼上的姓名、考生號與自己準考證上的信息是否一致。如不一致,應向監考員提出更換。在規定的時間內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準確清楚地填寫答題卡上的姓名、考生號、試室號、座位號,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根據所發試卷準確填涂試題類型(A或B),并將條形碼橫貼在答題卡右上角的“條形碼粘貼處”欄框內。凡漏填、錯填、全填或字跡不清的答卷、答題卡,導致無法正常評卷的,責任考生自負。 五、開考信號發出后才能開始答題。 六、開考15分鐘后(外語科目考試開考前15分鐘)禁止遲到考生進入考場、試室,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起方可交卷出場(外語科目聽力考試要求另行規定),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入試室,也不準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七、考生在答題卡規定的區域答題。選擇題用2B鉛筆在選擇題答題區作答,非選擇題用黑色字跡鋼筆或簽字筆作答。選做題的信息點用2B鉛筆填涂,漏涂錯涂責任自負。不準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準在答卷、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否則答題卡無效。考生不準隨意修改答題卡上的題號,考生必須在指定的題號里作答。凡不在指定答題題號框內作答、超出答題區域作答或擅自更改題號作答,其答案一律無效。如果解答中有畫表或輔助線,先用鉛筆進行畫線、繪圖,再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或鋼筆描黑確認。 八、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準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試室。 九、遇試卷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模糊等問題,可舉手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 十、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后,立即停筆,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試室,不準在試室逗留。

9,高考考場規則是什么

網上閱卷學科,除遵守以上規則外,還必須遵循網上閱卷注意事項。 其實不用太在意考場規則的 到時候老師都會強調到的 祝你能取得好成績 升入理想的大學!!加油!!
(1)考生進入考場,只準攜帶考試必須的文具用品,如鋼筆、鉛筆、圓珠筆、圓規、直尺、量角器、橡皮和規定型號的計算器等,不準攜帶任何書籍、筆記本、報紙、草稿紙、修正液、手機、BP機等通訊工具。   (2)考生在每科考前15分鐘進入考場(外語學科須提前30分鐘進入考場),憑準考證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身份證放在課桌左上角,以備查對。考試鈴響后才能開始答題。   (3)考生遲到15分鐘不得入場,考試60分鐘后,才準交卷出場。   (4)考生對試題有疑問時,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如遇試卷分發錯誤和字跡模糊等問題(不能要求監考老師解釋題意),可舉手詢問,監考人員當眾解答。   (5)考生答題時一律不準用鉛筆(除作圖和涂點可用鉛筆外)或紅色筆書寫,字跡要工整、清楚,并要書寫在試卷規定的位置。   (6)考生除在試卷規定處填寫自己的姓名、準考證號碼和校驗碼外,不準作任何與答題無關的標記,否則試卷作廢。   (7)考生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交卷后,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8)考試終場時間一到,考生應立即停止答卷,將試卷翻放。不得將試卷、答題卡(紙)和草稿紙帶出試場。待監考老師按順序收齊全部試卷后,才可離場。   (9)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規則,不準冒名頂替,不準交頭接耳,不準偷看他人答案,不準夾帶、換卷。違者以考試舞弊論處,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并不得參加下一年度高考。對擾亂考場情節嚴重者,以破壞社會治安論處,3年內不準報考。   (10)網上閱卷學科,除遵守以上規則外,還必須遵循網上閱卷注意事項。 其實不用太在意考場規則的 到時候老師都會強調到的 祝你能取得好成績 升入理想的大學!!加油!!
1、考生憑"準考證"按規定時間進入考場,不得攜帶任何書籍、報紙和稿紙。只準帶必需的文具,如鋼筆、圓珠筆、鉛筆、圓規、三角板等。但不得帶計算尺、計算器。 2、考生在每科考前15分鐘進入考場,憑準考證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放在課桌左上角,以便查對。考試鈴響后,才能開始答題。 3、遲到15分鐘不得入場,考試30分鐘才準交試卷出場。 4、考生對試題有疑難時,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但不涉及試題內容,如遇試題分發錯誤和字跡模糊等問題,可舉手詢問。 5、答題一律用藍、黑色鋼筆或藍、黑色圓珠筆書寫,字跡要工整、清楚,除卷一要求用2B鉛筆答卷外,卷二答題不得使用鉛筆。 6、除在試卷規定地方填寫姓名和準考證號外,不得作其他任何標記。 7、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 8、考試時間一到,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并將試卷留放于本座位桌面上。不準將試題和草高紙帶走。 9、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準交頭接耳,不準偷看他人答案,不準夾帶、換卷等。

10,江蘇自考考場規則

1.考生在考前15分鐘(預備鈴響時)憑準考證、身份證進入規定的考場、試室,對號入座。 2.考生進入試室除必要的文具,如2B鉛筆、黑色字跡的簽字筆、直尺、三角板、圓規、橡皮擦等外,禁止攜帶任何書籍、筆記本、資料、報刊、草稿紙以及各種無線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電子記事本等與考試無關的物品。攜帶了違禁物品進入試室的,須聽從監考員要求將違禁物品存放在指定地方(其中通信工具必須關機,并取消一切定時設置)。允許使用計算器的課程,計算器不得有程序儲存功能。試室內不得相互借用文具。考生中的軍人、武警和公安人員等不準攜帶武器和穿制服入考場。 3.考生入座后,應將本人準考證、身份證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監考員核驗。 4.考生遲到,不延長考試時間,遲到超過15分鐘者,不準進場。開考30分鐘后,經監考員驗收后,考生方可交卷離場,離場后不準再進場續考、不準在試室附近逗留、談論。 5.考生領到試卷后,要先核對試卷上標明的課程名稱、課程代號是否與自己所報考的課程名稱、課程代號相符,檢查有無缺頁、缺題和字跡不清等現象,如有,應立即舉手報告。凡涉及試題內容的問題,不得向監考員詢問。考生答卷前必須先在試卷規定的位置上正確、清楚地寫上或填涂本人準考證號、姓名、考場、試室、座位號,此外,不得在試卷上作任何標記。凡錯寫、錯涂或漏寫、漏涂準考證號、姓名、座位號的,試卷一律作廢。 6.考生必須嚴格按試卷的要求作答。答題卡和采用計算機輔助評卷課程的選擇題部分用2B鉛筆填涂;人工評卷課程的非選擇題部分用黑色簽字筆書寫(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如作圖題);采用計算機輔助評卷課程的非選擇題部分,考生必須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在答卷紙的非選擇題答題區域內作答。如解答中需要畫表、作圖或作輔助線,為確保答卷掃描清晰,可先用鉛筆進行畫線、繪圖,再用黑色字跡的簽字筆描黑。禁止使用涂改液、改正紙、改正帶。答案要寫在試題下面的空白處或指定的位置,字跡要工整清楚;凡要求按空格書寫的試題,一定要一格一字答題。不得將答案書寫在草稿紙上或密封裝訂線內。不按上述規定要求作答的,其答卷一律無效。 7.考生進入試室后必須保持安靜,不準隨便說話,不準隨意離位走動,不準吸煙;不準夾帶、旁窺、抄襲;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不準換卷傳抄;不準冒名頂替。對犯有上述違規行為者,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取消該科考試成績、取消當次考試各科成績、推遲畢業、通報批評等處罰(詳見《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違規處理辦法》)。 8.考試期間,考生除因突發疾病經主考同意或交卷兩種情況可離開試室外,不得以其他理由離開試室(包括上廁所)。 9.考試結束鈴響后,考生應立即停止答卷,并把試卷按頁碼順序整理好,反放在桌面上,待監考員驗收完全部考生的試卷,然后有秩序地離開試室。試卷、答題卡、答卷紙和草稿紙均不準帶走。 10.考生應自覺服從監考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進行正常工作。監考員有權對試室內發生的問題按規定作出處理。對擾亂考場秩序、恐嚇或威脅監考員人身安全的考生,交公安機關處理,并通知其所在單位。沒什么用處的,全國的規則也都大同小異。好好考試就是了。祝你好運!
不行

11,小高考的考場規則

一、 考生必須按規定時間參加考試。在考試前25分鐘憑準考證和有效證件(有效證件含:居民身份證、社保卡(有照片)、駕駛證、護照、軍人證)進入考場,遲到15分鐘者,不得進入考點考試(有聽力考試的外語學科開考前30分鐘組織考生進入考場,開考前15分鐘起禁止遲到考生入場)。二、 考生進入考場,除2B鉛筆,書寫使用黑色字跡的鋼筆、圓珠筆或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尺,橡皮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規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移動電話、尋呼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有電子存儲記憶功能的計算器和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三、 英語科目聽力考試采用考點拉線廣播、考生收聽磁帶錄音方式,考生不必自行攜帶收音機。英語聽力考試不設備用考場。四、 考生進入考場,即按準考證號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和有效證件放在課桌左上角,以便監考人員核查。考生領到答題紙和試卷后,應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寫姓名、準考證號并按要求粘貼條形碼,凡漏填、錯填或字跡不清的答題紙影響評卷的,責任由考生自負。不準在答題紙上做任何標記。五、 考生不準使用紅色字跡的鋼筆、水筆、圓珠筆等答題,用鉛筆答題的答卷無效。客觀題須用2B鉛筆涂點,涂點要規范。六、 考生必須在答題紙規定區域答題,答案書寫在試卷或草稿紙上無效。七、 考生答題時,如遇試題字跡不清,可舉手詢問,但對試題內容不得要求監考人員作任何解釋或啟示。八、 考生交卷離場時間不得早于每門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離場時須將試卷、答題紙和草稿紙(夾在試卷內)一并交出,不得將試卷、答題紙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走。交卷離場后,不得再進入考場,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論。九、 考生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不準偷看、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答題內容,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答卷等。
高考考場規則 考試實施程序 一、每科目開考前25分鐘(第一科為考前35分鐘),監考員甲、乙共同領取試卷、答題卡、草稿紙等,檢查試卷袋是否有破損,核對試卷袋上標明科目是否與本場考試科目相同,核對無誤后直入考場。 二、開考前20分鐘(第一科為考前30分鐘),監考員組織考生有秩序地進入考場,核對《準考證》及省級考試機構規定的其他證件,指導考生對號入座。 在第一科考試前20分鐘,監考員應認真向考生宣讀《考生須知》及考試注意事項。 三、開考前15分鐘,監考員分發答題卡和草稿紙,并指導考生填涂答題卡的姓名、準考證號及科目。 四、開考前10分鐘,監考員當眾啟封試卷袋,并認真核對,若發現試卷與本場考試科目不符或試卷數量不符、錯裝、漏印、重印、錯印等情況,立即請示主考,按照規定采取有效措施,保證考試實施。 五、開考前5分鐘分發試卷。 六、試卷分發完畢后,監考員應指導考生清點試卷,在試卷規定的地方填寫自己的姓名、準考證號及座位號等。 七、開考信號發出后,監考員宣布開始答卷。 八、考試開始后,監考員甲在前臺監試,監考員乙持《準考證》存根再次逐個認真核對考生在試卷上所填寫的姓名、準考證號、座位號等是否正確,考生本人與《準考證》上的照片及省級考試機構規定的其他證件是否相符。若有問題,立即查明,予以處理。 九、開考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點;監考員對缺考考生試卷和空白試卷應分別在總分處和答題卡的姓名處加蓋“缺考”或“空白”印章,缺考考生姓名和準考證號、座位號也由監考員填涂。 十、考生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 十一、監考員對試題內容不得作任何解釋,但對于試卷印刷文字不清之處所提出的詢問,應予當眾答復,試題有更正時應及時板書當眾公布。 十二、監考員應監督考生按規定答卷,制止考生違反考試紀律的行為,并將考生違規情況和考試情況如實填入考場記錄單中。 十三、每科目考試結束前15分鐘,監考員應當眾宣布離考試結束所剩時間。 十四、每科目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監考員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題。 監考員檢查核對考生所填寫的準考證號是否準確,試卷頁數是否完整,并按座位號(包括缺考考生)從小到大(小號在上、大號在下)的順序整理好考生答卷、答題卡和草稿紙后,考生起立,依次退出考場。 十五、監考員將整理好的考生答卷、答題卡交主考驗收合格后,裝訂、密封。 十六、每科目考試結束后,監考員應清理考場。 十七、外語科聽力考試部分有關程序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英語、日語、俄語聽力考試有關考務要求〉的通知》(教考試廳〔2008〕3號)執行。 考生須知 一、考生應講誠信并自覺服從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員等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不得擾亂考場及其他考試工作地點的秩序。 二、憑《準考證》和省級考試機構規定的其他證件,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三、考生入場,除2b鉛筆、書寫藍(黑)字跡的鋼筆、圓珠筆或簽字筆、直尺、圓規、三角板、橡皮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規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準帶入考場。 嚴禁攜帶各種通訊工具(如手機、尋呼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設備等)、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涂改液、修正帶等物品進入考場。 考場內不得自行傳遞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場后,對號入座,將《準考證》等證件放在桌子上以便核驗。考生領到答題卡和試卷后,應在指定位置和規定的時間內準確清楚地填涂姓名、準考證號、座位號等欄目。凡漏填、錯填或字跡不清的答卷、答題卡無效。 遇試卷分發錯誤及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可舉手詢問;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員詢問。 五、開考信號發出后方可開始答題。 六、遲到15分鐘后不準進入考點參加當科目考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出場后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七、在試卷、答題紙的密封線外或答題卡規定的地方答題。不準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答題,不準在答卷、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答題過程中需使用同一類型和顏色字跡的筆。 八、在考場內須保持安靜,不準吸煙,不準喧嘩,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不準將試卷、答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九、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立即停筆,根據監考員指令依次退出考場,不準在考場逗留。 十、如不遵守考場紀律,不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有違紀、作弊等行為的,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并將違規事實記入考生誠信考試電子檔案。
文章TAG:考場規則考場規則駕校

最近更新

主站蜘蛛池模板: 蓝田县| 苏尼特左旗| 海晏县| 宕昌县| 保亭| 乌鲁木齐市| 苏尼特右旗| 江北区| 大埔县| 怀来县| 陵水| 浠水县| 陵川县| 中山市| 和林格尔县| 亚东县| 西贡区| 台山市| 萨迦县| 杨浦区| 石门县| 横山县| 石泉县| 阳城县| 新巴尔虎右旗| 澄迈县| 高唐县| 龙川县| 获嘉县| 胶州市| 大庆市| 读书| 柳江县| 莆田市| 天祝| 宝兴县| 葫芦岛市| 班戈县| 丽水市| 麻栗坡县| 花垣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