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落戶中級職稱目錄
1、持有上海市居住證,并持有7年證,繳納社會保障個人稅滿84個月。
2、擁有“中級以上技能職稱”或二倍以上的社會保險;
3、最近4年36個月的社會保障是上海公司平薪的兩倍以上,或個人稅高于該行業管理人員的年平均工資收入水平。申請者不需要職稱。
4、沒有違反國家和上海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行為和犯罪記錄。
2. 上海落戶有哪些中級職稱
不能直接落戶。
其他方面的條件一樣不能少,七年社保,七年居住證,無犯罪記錄,無違反計劃生育證明,中級職稱有點,也是被認可的。
其他方面的要求達到了就可以申請
中級職稱不可能直接落戶的,最起碼高級職稱才可以,其他方面還是一樣條件。
3. 上海居轉戶 中級職稱目錄
1、持有上海居住證累計滿7年;
2、繳納上海城鎮社會保險累計滿7年;
3、持證期間依法在本市繳納所得稅;
4、在上海市被聘任為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具有技師(國家二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以上職業資格,且專業及工種對應;
5、無違反國家政策、無不良記錄。
補充部分地區“上海居轉戶”放寬政策:
《上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關于優化本市居住證轉辦常住戶口政策的通知》
(一)張江人才“居轉戶”
對張江科學城用人單位引進的人才,居轉戶年限由7年縮短為5年(其中在張江科學城工作時間不低于3年);張江科學城重點產業的骨干人才,居轉戶年限由7年縮短為3年(其中在張江科學城工作時間不低于2年)。符合縮短居轉戶年限要求的各類人才,應書面承諾落戶后繼續在張江科學城工作2年以上,并由用人單位向張江科學城指定的人才服務機構提出申請后(推薦表樣式見附件),按本市居轉戶規定進行申報。
(二)臨港地區“居轉戶”
聚焦自貿區臨港新片區,在現行居轉戶縮短年限政策的基礎上,試行更為寬松的居轉戶評價標準,在新片區用人單位工作的各類人才,最近4年內累計36個月及申報當月在本市繳納城鎮社會保險基數達到上年度本市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1倍的,在申辦居轉戶時可不受職稱或者職業資格等級的限制。
4. 上海落戶中級職稱目錄查詢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7年;
(二)持證期間按照規定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滿7年;
(三)持證期間依法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
(四)在本市被評聘為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具有技師(國家二級職業資格證書)以上職業資格,且專業、工種與所聘崗位相對應;
(五)符合國家及本市現行計劃生育政策,無刑事犯罪記錄等其他不宜轉辦常住戶口的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三條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
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分散居住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軍人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牧畜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戶口,由合作社指定專人,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辦理戶口登記。
第十七條 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后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
5. 上海落戶中級職稱有哪些
持證人員申辦居轉戶,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持《上海市居住證》滿7年。
二、持證期間按規定參加上海市城鎮社會保險滿7年。
三、持證期間依法在上海市繳納所得稅。
四、在上海市被聘任為 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具有技師(國家二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以上職業資格,且專業及工種對應。
五、無違反國家及上海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行為、治安管理處罰以上違法犯罪記錄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為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