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依據:
《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本市征兵工作的若干意見》
★辦理條件
本市入伍,經部隊批準當年度退出現役并符合進上海接收安置條件的退役士兵。
符合《退役士兵安置條例》、《上海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暫行辦法》的規定并材料齊全的。
非本市入伍的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予以接收:
1)服役期間,其父母戶籍遷入本市的;
2)符合軍隊有關現役士兵結婚規定且結婚滿兩年的,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戶籍在本市的;
3)因其他特殊情況,由部隊師(旅)級單位出具證明,經市安置部門批準的。
★辦理材料
本市入伍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材料
本市入伍退役士兵持區縣民政部門簽發的《接收通知書》、部隊開具的行政介紹信、戶口報入處的戶口簿、結婚證等證件
外地入伍退役士兵進滬接收安置材料
1.退役士兵檔案原件一份
2.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結婚證原件及結婚證一份
4.房屋產權證或租賃憑證
5.房屋產權人,承租人及戶主、成年同主任等一致同意申請人落戶的證明
★辦理流程
外地入伍退役士兵進滬安置接收流程
申請人向區(縣)民政部門提出申請,區(縣)民政部門初審,上海市民政局書面審查,符合條件的批準進滬,材料退回到初審的區(縣)民政部門,區(縣)民政部門出具《接受通知書》及申報戶口證明信,申請人領取后,自行前往公安機關辦理戶口遷入手續!
不符合條件的,不批準進滬,材料退回初審的區(縣)民政部門,初審的區(縣)民政部門,告知申請人及其原部隊不予批準的事實和理由!
5. 外地上海落戶條件具備
2016年4月25日,上海市政府官網發布《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本市戶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規定上海戶口新政策,其中一個方案這樣建議:凡滿足七大類指標累積得分達到100分者,即可具備入滬上海的條件。這七大類條件性指標包括:1.學歷;2.在滬就職;3.在滬繳納社會保險;4.在滬繳納個人所得稅;5.外省市(海外)工作資質;6.特殊成就;7.在滬創業投資納稅。
滿足9大條件可辦理上海戶口并落戶:
1、居住證滿7年
2、居住證積分120分+
3、買房
4、社保職稱繳納滿7年,可以累積
5、符合上海人才引進條件
6、無違法生育
7、無犯罪記錄
8、稅單必須滿7年
9、要么你有上海認可的中級職稱、或者等同于這樣的資格證社保繳納基數連續3年是上海平均的2倍。
另外還有五類人滿足相關要求可直接拿到上海戶口:
第一類:創業人才
直接落戶條件:獲科技企業孵化器或創業投資機構首輪創業投資額大于1000萬元(含1000萬元)或累計獲得創業投資額大于2000萬元(含2000萬元),且在上海本市企業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并連續工作滿2年。
第二類:創新創業中介服務人才
直接落戶條件:在本市技術轉移服務機構中連續從事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滿2年,且最近3年累計實現技術交易額大于5000萬元(含5000萬元)的技術合同第一完成人。
第三類:風險投資管理運營人才
直接落戶條件:本市創業投資機構的合伙人或副總裁及以上的高級管理人才且已完成在上海投資累計達3000萬元。
第四類:企業高級管理和科技技能人才
直接落戶條件:最近4年累計36個月在本市繳納職工社保的基數等于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3倍,且繳納個人所得稅累計達到100萬元。
第五類:企業家
直接落戶條件:須同時符合
1、運營本市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擔任董事長或總經理)或持股大于10%(含10%)的創始人。
2、企業連續3年每年營業收入利潤率大于10%,且上年度應納稅額大于1000萬元(含1000萬元)、或科技企業連續3年每年主營業務收入增長大于10%,且上年度應納稅額大于1000萬元(含1000萬元)或企業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等資本市場掛牌上市。
3、企業的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不屬于國家和本市規定的限制類、淘汰類目錄。
4、企業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和處罰記錄,無不良誠信記錄。
6. 外地人落戶上海需要什么條件放寬
1、持《上海市居住證》滿7年。
2、持證期間按規定參加上海市城鎮社會保險滿7年。
3、持證期間依法在上海市繳納所得稅。
4、在上海市被聘任為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具有技師(國家二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以上職業資格,且專業及工種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