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海口最新人才落戶政策
人才引進落戶
外地戶口想在海南購房,通過人才引進落戶海南直接獲得資格購房。落戶后可以享受等同本地人一樣正常購房,正常按揭,網簽等。
2.戶口不在海南,但有個稅或者社保在海南
在海南有個稅或者社保滿兩年可以正常購買一套住宅且首付70%。
但是海南個別地方需要5年社保,比如海口的主城區,西海岸,海甸島需要滿五年社保或者個稅。
2. 海口人才落戶政策2022
海南人才引進入戶條件:
1、年齡45周歲內:專科(含專科)以上學歷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脫產)。
2、年齡55周歲內: 本科 研究生 博士學歷以及學位(全日制、脫產)。
3、年齡40周歲內:三級技師資格證可落戶(針對海口市)。
4、年齡55周歲以下:一級 二級技師資格證可落戶。
5、年齡55周歲以下:中級 高級職稱可落戶。
6、社保在繳狀態,且連續滿6個月。
3. 海口最新人才落戶政策文件
海口引進人才落戶細則
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才,年齡在55周歲以下的,可選擇在本省任一城鎮申請落戶:
(一)按本省有關規定認定的高層次人才;
(二)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才;
(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人才;
(四)上年度工資性收入達到30萬元以上,且年繳納個人所得稅達到5萬元以上的來本省就業人才。上述標準隨本省人均工資水平變化適時調整;
(五)擁有能夠促進企業自主創新、技術升級的重大科研成果,在本省所聘用企業以技術入股,入股估值不低于150萬元、占股不低于注冊資本10%的創新人才;
(六)在本省領辦、創辦企業,其產品符合本省12個重點產業支持方向,并為所在企業的主要創辦人,且個人實際出資不少于150萬元(不含技術入股)的創業人才;
(七)教育部“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本科應屆畢業生。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才,年齡在40周歲以下,且在本省領辦、創辦企業或與本省各類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期限的勞動合同,可選擇在工作地或實際居住地申請落戶:
(一)近3年內獲得各類省級以上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創新創業獎項的人才,獲得國家級職業技能競賽個人項目獎項(不含榮譽獎)及省級職業技能競賽個人一等獎以上的人才;
(二)具有全日制普通大專及以上學歷,或中級專業技術及以上技術職稱、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的人才。
3.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才,可在本市縣工作地或實際居住地申請落戶:
(一)在引進市縣領辦、創辦科技型企業,對當地產業發展起到一定引領作用的創新創業人才;
(二)在引進市縣同一用人單位工作滿1年,且繼續與該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期限的勞動合同,符合引進市縣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緊缺急需、特殊才能的人才。
引進人才落戶,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隨遷。
4. 海口人才落戶政策暫停通知
海口引進人才落戶細則
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才,年齡在55周歲以下的,可選擇在本省任一城鎮申請落戶:
(一)按本省有關規定認定的高層次人才;
(二)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才;
(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人才;
(四)上年度工資性收入達到30萬元以上,且年繳納個人所得稅達到5萬元以上的來本省就業人才。上述標準隨本省人均工資水平變化適時調整;
(五)擁有能夠促進企業自主創新、技術升級的重大科研成果,在本省所聘用企業以技術入股,入股估值不低于150萬元、占股不低于注冊資本10%的創新人才;
(六)在本省領辦、創辦企業,其產品符合本省12個重點產業支持方向,并為所在企業的主要創辦人,且個人實際出資不少于150萬元(不含技術入股)的創業人才;
(七)教育部“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本科應屆畢業生。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才,年齡在40周歲以下,且在本省領辦、創辦企業或與本省各類用人單位簽訂3年以上期限的勞動合同,可選擇在工作地或實際居住地申請落戶:
(一)近3年內獲得各類省級以上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創新創業獎項的人才,獲得國家級職業技能競賽個人項目獎項(不含榮譽獎)及省級職業技能競賽個人一等獎以上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