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留職協議內容如下:在-1留職期間,企業停發工資、獎金、各種津貼和補貼,停止享受勞動保險待遇;職工應按月向原單位繳納失業保險基金、養老保險基金等費用;停薪留職按時繳費的職工可以計算連續工齡;員工在停薪留職到期前未辦理復工和辭職或調動手續的,企業可在停薪留職到期后按員工自行辭職處理,并出具離職證明;停薪留職期限由企業根據生產或工作需要與職工具體約定。
1。員工提出書面申請,經企業同意并簽署-1留職協議。申請-1留職,但未經企業批準擅自離職的,企業將按違反勞動紀律處理。2.-1留職協議內容如下:在-1留職期間,企業停發工資、獎金、各種津貼和補貼,停止享受勞動保險待遇;職工應按月向原單位繳納失業保險基金、養老保險基金等費用;停薪 留職按時繳費的職工可以計算連續工齡;員工在停薪 留職到期前未辦理復工和辭職或調動手續的,企業可在停薪 留職到期后按員工自行辭職處理,并出具離職證明;停薪 留職期限由企業根據生產或工作需要與職工具體約定。綜上所述,從《國有企業條例》-1留職中不難看出,職工的任期不超過兩年,并且在此期間,職工不得提升工作級別,不得享受勞動報酬和各種補貼。如果員工離開單位,之前繳納的養老保險仍然有效,但事后應由個人繳納,單位不再承擔繳納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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