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簡稱綜治,是黨中央、國務院整頓社會治安秩序,預防和減少犯罪的方針政策,即在黨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我們獨特的,動員全社會的力量社會,各部門齊抓共管,各條戰線通力合作,依靠廣大人民群眾,運用政治、經濟、法律、文化、教育等手段進行整治社會治安。
法律分析:擾亂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妨礙公務社會管理、具有社會危害性,不構成刑事犯罪的,均屬于社會。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行政處罰法第二條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權、財產權,妨害社會管理,危害性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尚不夠刑事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本法給予治安行政處罰。
2、 社會 治安綜合治理主要是指什么?社會 治安綜合治理,簡稱綜治,是黨中央、國務院整頓社會治安秩序,預防和減少犯罪的方針政策,即在黨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我們獨特的。動員全社會的力量社會,各部門齊抓共管,各條戰線通力合作,依靠廣大人民群眾,運用政治、經濟、法律、文化、教育等手段進行整治社會 治安,從根本上預防和減少犯罪,確保社會穩定。這是一條有中國特色的做好-1治安的新途徑,也是社會in治安工作優越性的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