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級別的醫院,門檻費也不一樣,比如鎮衛生院比縣級醫院低,縣醫院比市醫院低,不光這樣,越是基層,報銷比例越高,為何。醫院住院,醫院要收門檻費的做法,其實和其他很多做法一樣,是醫療保障局規定的,試想,不設門檻費,總費用一起報銷,是不是報銷比例大些。
1、為什么醫院要收門檻費?這是政府規定的嗎?大家對醫院收門檻費有啥看法?
謝謝邀請。醫院住院,醫院要收門檻費的做法,其實和其他很多做法一樣,是醫療保障局規定的,是醫保在報銷時候的做法,除開門檻費后再計算報銷費用,為何會這么規定呢?我們說什么是全民基本醫療保險,比如居民醫保、職工醫療保險,這些國家主導的醫保,是保障百姓基本醫療的,其基金不容任何非法侵犯,要省著點用的。可以理解,任何規定的出臺,是有很多專家、學者論證的,醫保要求設置門檻費,比如一次住院,前面800塊不報銷,百姓如果門診能處理的疾病,就不會想著去住院了,因為住院的費用一般會有常規一些檢查,費用會高些,既節省了醫保基金,又節約了醫院的床位資源,
不同級別的醫院,門檻費也不一樣,比如鎮衛生院比縣級醫院低,縣醫院比市醫院低,不光這樣,越是基層,報銷比例越高,為何?當然是鼓勵患者能在基層治療的疾病,不要去上級醫院,上級醫院費用也高,上級醫院床位也緊缺。既節約了醫保費用、促進基層醫療的發展,緩解了上級醫院的診療壓力,當然光靠醫保政策其實還不行,還需要更多的政策,真正提高基層醫療機構水平,才能解決百姓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
2、現在的醫院,在收取住院病人1000余元門檻費,你認為合理嗎?
醫院的收費的確應該規范一下了!屬于不當得利的,其實還遠不止門檻費,還有所謂的掛號費、一般的儀器檢查費等,凡此,要追根溯源,統統都是由不良人支持的非理的、政出多門或節外生枝的亂收費!病還沒有看,就要掛號費,為典型的不勞而獲;醫生利用一般的儀器給病人作檢查,誠如釘鞋子的用錘子,是工具。再說,科學發展是造福于人類的,不能成為一些人賴以發財的“寶器”,
適當收點費是可以的,但動輒上百上千就很不應該了;老百姓說的門檻費,其實為醫保報銷的起付線,即超過起付線的費用才能報銷。這幾等于“霸王條款”和“不平等條約”,是醫院再度收費的“伏筆”,且不說公民之所以提前繳醫保,為的是圖個便宜和方便,常見重復住院、重復出院,同時還有不可或缺的重復檢查,應當嗎?常言說,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3、你對進某些醫院看病動輒被規定門檻費的現象怎么看?
我認為設置門檻費是一種不合理的設計,試想,不設門檻費,總費用一起報銷,是不是報銷比例大些。來實際的吧,例如總費用3000元,設門檻費1000元,3000元一1000元=2000元2000元x70%二1400元,總報銷為1400元。不設門檻費;3000元×70%二2100元,怎么樣,看清楚了嗎?設置門檻應該有充足的理由,充分的道理,那么道理在哪里呢?小病治療有鄉村醫生和社區醫院,縣(市)級醫院以下的診療費也不會高到哪里去,而且門診費占了大頭,嚴重一點的病就會轉診到縣(市)級醫院去;縱然是想為小病治療而設置,為什么又有門診報銷,而門診報銷又是在各自社區;報銷渠道有醫院、醫保辦、社區,搞得人一頭霧水了,究竟能不能由一個部門統一執行結算?老百姓治病,誰能識別哪些錢是治病的?哪些錢不是治病的?哪些錢該報銷?又有哪些錢不能報銷,這些條件能不能多宣傳一下,讓老百姓一清二楚?治病不是賣藥,藥,有進口的,有國產的;有貴的,有便宜的,
當然,有錢人就是門檻再高也不在乎,也會購買,窮人就不一樣了,高價格藥品還不一定愿意用。如果要有規定,是不是應該一視同仁,藥,都是用來治病的,你治病需要藥,為什么要設置這些不明不白的門檻呢?發明創造本來是為人類服務的,不能為了設置門檻而搞所謂的‘’發明創造‘’,搞些讓人糊里糊涂的東西,阻止人們去公平享受,似這些自以為合理的門檻設置,越少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