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399條,下列財產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權;(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地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依法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以公益為目的設立的非營利性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4)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五)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監管的財產;(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或者以其他形式買賣非法土地的轉讓,有違法所得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沒收,土地使用權可以合法轉讓。
1、民法典國有土地 所有權能否 轉讓否..法律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占有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合法轉讓,或者以其他形式買賣非法土地的轉讓,有違法所得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沒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399條,下列財產不得抵押:(1)土地所有權;(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地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但依法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以公益為目的設立的非營利性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4) 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五)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監管的財產;(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