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來人員子女在上海什么樣的條件可以參加中考根據上海市教委今年發布的《滬教委基〔2009〕89號》外來人員子女非本市戶籍報考對象有以下幾種:1.持有效期1年(含1年)以上人才類《上海市居住證》人員,在2010年6月19日居住證仍在有效期內,其子女為本市或外省市應屆初中畢業生及18周歲以下的往屆初中畢業生;2.父母雙方或一方是在滬高校、科研機構博士后流動站人員,其子女為本市或外省市應屆初中畢業生及18周歲以下的往屆初中畢業生,可在應屆初中畢業學校所在區(縣)或設站單位所在區(縣)報考。3.經市政府合作交流...
更新時間:2023-07-10標簽: 上海上海市對于最近上海市對于最近外來人員的要求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