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對人借款協議應載明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法定全稱;借款金額,包括文字和數字金額;借款的時限,包括借款的起止日期和借款的明確時限;具體還款日期;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期末應付款借款總利息;借款還本付息的日期、月、日、時間及支付方式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1/是借款出借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第六百六十九條合同當事人借款合同和借款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相關的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資料。1、個人借款合同如何寫個人之間借款-1/應寫明金額和時間借款,然后注明還款日期和...
更新時間:2023-08-11標簽: 借款載明貸款人借款人全稱個人借款合同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