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的法規《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2,中國勞動法如果是工廠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導致的肺結核或是胳膊受傷等等傷病,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九條要求單位予以相關賠償。你還可以去看看《合同法》,說不定對你也有幫助。你好我想問一下我胳膊扭了也向主任請假了到開支的時候我的工資卻全扣了我該怎么辦如果...
更新時間:2023-05-15標簽: 中華華人人民勞動中華人民勞動法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