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委員會的任職條件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大會會議選舉產生,由5至11人單數組成。業主委員會委員應當是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并符合下列條件:(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二)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三)遵守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模范履行業主義務;(四)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公正廉潔;(五)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六)具備必要的工作時間。業主委員會委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1.是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2.能夠遵守物業管理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和業主公約、業主委員會章程;3.有一定組織能力和必要工作時間,能夠...
更新時間:2023-04-29標簽: 業委會業委會業主委員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