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養老保險體系由三個層次組成:由政府主導和管理的基礎養老保險是“第一支柱”,占據主導地位,規模超過6萬億元;政府倡導、企業自主發展的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是“第二支柱”,規模約2萬億元;個人包括個人儲蓄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養老黃金制度被稱為“第三支柱”,只是在部分地區試點,規模還不大,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一條,新農合養老保險待遇由基本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individual養老gold制度是一種退休養老福利制度國家為保證某些公民在退休或喪失工作能力后能維持正常的生活水...
更新時間:2023-03-16標簽: 養老制度養老支柱主導占據地位 全文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