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陋習所引發的社會矛盾正日益受到關注,一些地區為此開展了多種行動進行整治,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一章總則中的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摘抄至百度百科)個人認為,兩個人結婚,男方給女方多少彩禮,這本就沒有規定,彩禮本來是想討一個吉祥的兆頭,而不是買賣,現在看新聞,有錢人花巨額錢財結婚已經習以為常,但是也經常看到農村天價彩禮,窮的地方反而也要充面子,這就很不理智了,什么彩禮要求“萬紫千紅一片綠”(一萬張5元,一千張100元,一大片50元)、“一動不動”(汽車房子)等,個人認為這是一種病態的表現,你有錢當然可以多給,但是更多的家庭是普通的,沒有那么大經濟實力,應該量力而為,女方家更不應該獅子大開口,畢竟結婚是該讓兒女幸福的事,而不是拖垮他們。
但就是有很多父母簡直就屬于“賣”女兒那種,動不動十幾萬、二十幾萬的彩禮,如果婚后這彩禮當做嫁妝帶回男方家則還可以說的過去,不然自己女兒在男方家也會受到無形的壓力,因為這彩禮給男方家庭帶來很沉重的負擔,很多男方父母都是借了巨額債務為兒子結婚,婚后還不是小兩口和男方父母一起還債,想想自己的女兒在男方家的一段時間的生活也不會很幸福,所以只要是真心為自己兒女著想的父母都不會在意多少彩禮,真心相愛的人戀人知道對方真心就好,彩禮意思意思就好,婚后可以一起奮斗讓生活變得更美好,在一起孝順雙方的父母,小小的幸福就好了,畢竟生活中有很多新人因為彩禮問題而分道揚鑣甚至對簿公堂,不要讓喜事變成糟心事,
3、很多人因為彩禮錢娶不上老婆,在你們老家,彩禮一般都是多少錢?
謝謝你的邀請,我是江西人贛州人,我這邊四十多歲的光棍很多一個村莊占有四分之一的光棍娶不到老婆,很多是娶不起媳婦,沒那個實力。有些是家里放著幾十萬等著娶媳婦,怎么也娶不到,難啊,我拿一個去年元旦結婚真實的真實彩禮來說吧,這邊的彩禮會驚掉別人下巴,也要告訴那些還沒結婚的單身男,趕緊努力掙彩禮錢,男方給女方彩禮錢列表如下:見面禮紅包(一般是1000元到2000元)父母彩禮29.9萬(長長久久)女孩子三金7萬(戒指手鐲項鏈)二十個小心620一個紅包共1.24萬(給外公外婆爺爺奶奶大伯大伯母公公婆婆)脫奶衣1.2萬這些是寫在訂親的紅紙上(江西叫簽紅單)女方給男方回禮如下:一輛15萬小車(有八萬的車貸女孩子自己交)紅色被套棉被一個箱子另外男方要出錢的地方還很多,不記錄到簽紅單的紅紙上的如下:媒婆介紹費(8000至15000)女方親人來拉家,就是女方的自己人第一次去看男方家里的條件設施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