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到唐初政體肇建時,作為中央最高政令執行機關的尚書省,只有總辦公署(稱都省或都堂)和吏、兵兩部有印,其余各部司都用尚書省的印信發遣公事。
因為官印只代表官府權力,而非官職,連左右仆射、侍郎郎中這等內閣首相、部長司長一級的高官,也無官印佩帶。直到武則天當國時,體制改革,各部司的行政獨立性加強,尚書省二十四司才分別置印。
相似的情況在其他部門也存在。唐德宗時薛之輿任諫議大夫,是隸屬中書門下的正四品高官。因為并非一級行政機構,也無印信。薛以保密為由打報告給皇帝:“諫官所上封章,事皆機密,每進一封,須門下、中書兩省印署文牒。每有封奏,人且先知。請別鑄諫院印,須免漏泄。”這話聽起來像是伸手討權,還含有同中書門下鬧獨立性的意思。未幾,此人被平調到中央大學做校長助理(國子司業)。
自德宗以后,內參密命,職權加重,號稱“內相”,最終形成了與中書舍人分掌“內制”、“外制”的格局,作為一種標志,便是在憲宗初年的翰林院單獨置印。官印脫離個人職級而完全成為施政機關的公章,經歷了漫長的時間,從此,政出多元、職司重疊的麻煩大為減少。
形形色色的官印到處都是,只要有人膽敢妄為,辨別真偽還真不容易
說到官印的規格,也有一個從紊亂到齊整的整飭過程。《古璽匯編》中戰國時的官印,一顆編號為0007的“君之信璽”的邊長才兩厘米半,另一顆編號為0227的“左稟”印章的邊長,倒有三厘米。再看《封泥匯編》中的兩漢官印,不僅低級官印比高級官印大得多,其印面形制也“百花齊放”,有的極為方正,有的近似長方,有的四角呈弧形,還有圓形和橢圓形的,估計多為因材治印,逮到一塊什么樣的材料便做成什么樣的印面。
至于印文的書寫以及自左分行還是自右分行的排列方式,同樣是五花八門,無章可循。當它們以整體形狀出現時,固然可從金銀材質、青黑綬色上區別規格,但一旦以封押形式反映在公文上,如非十分熟悉,困惑是無可避免的。
賈誼著《治安策》,揭述矯偽者詐取國庫近十萬石糧食,冒征六百余萬錢賦,騙乘官車驛傳郡國,應該說都與這些印制上的缺陷有很大關系。在形形色色的官印到處都是,甚至連離任或去世者曾經用過的官印也依然存在于世間的情況下,只要有人膽敢妄為,辨別真偽還真不容易。
從官印設置從嚴控制的唐代起,印制規格也趨向周密。諸司之印一律用銅鑄,印體為正方形。此外,官印上有把柄以方便鈐印的形制,即所謂“印把子”,也是在這個時候推行的。明代,各衙門印信俱由禮部鑄印局統一刻制,且有詳細的鑄、換、辨、驗條例,“凡在外文移到京,悉送鑄印局辨其印信真偽”。
當然也不能說這樣一來便能徹底杜絕詐偽,比如《儒林外史》第十九回中那位在浙江布政司當差的吏目潘三爺,為幫助財主掠買婦女撈取酬謝,讓匡超人替他捏造一紙樂清縣署的公文,“家里有的是豆腐干刻的假印,取來用上”。不過這些花樣只能在基層玩弄,而且是在里外勾結的條件下生效,要想去設有鑄印局可辨真偽的京師行騙,就不那么容易了。
地方官員上京匯報,一個錯誤駁回,重新蓋章就要費好幾個月的時間
官印的謹慎設置和保管,歷來是典章制度的重中之重。如宋代《職制律》關于機關申請置印的規定:“諸官司應鑄印記,先具以某字為文,保明申所隸,再行審驗,關申尚書禮部。”
如因舊損需換新印者,“給訖限,當日以舊印申納尚書禮部棰毀”,也有先銼去印面一個角,集中銷毀的。作廢公章仍完好保留在世間這種事情,絕對不允許發生。官印的保管方式,在秦漢魏晉一官一印的時代,各自隨身佩帶,朝夕不離。唐代起,印為機關公章,保管在府。
官印的使用程式及責任人員,也有嚴格規定。以唐代中書門下即政事堂的“堂印”為例,凡需要用印的公文,必須經主管長官判署、簽押,并經謄寫、校對后,再由“堂頭”(相當于政事堂的辦公廳主任)審核,審核無誤后,方可蓋印。
明朝宣德年間,御史李浚奉命赴浙江錢塘縣督辦糧儲事宜。當地的縣令是個陰險狡詐之輩,準備暗中設計陷害李浚。一次,縣令將自己的一名心腹安插到李浚身邊做仆役,仆役伺機偷走了官印。當李浚辦公用印時才發現官印被盜,經前思后想,他判斷官印被盜定與縣令脫不了干系。
為找回官印,李浚的屬下提出帶人到縣令府中搜查,被其當即阻止。因為這本是件沒有確鑿證據的事兒,若興師動眾鬧得滿城風雨,極有可能逼迫對方將贓物隱藏得更深或干脆銷贓滅跡。冷靜下來,李浚拿定了主意。他盛情邀請縣令來府中擺宴慶賀。正當兩人酒酣耳熟之際,院內濃煙突起,仆人驚慌通報,家中著火。李浚連忙起身進密室取出印盒交給縣令并大聲吩咐:“官印重要,請妥替保管,明日送還,眼下救火要緊……”說完不容縣令推辭,離席救火而去。
自然,失火、救火都是李浚親手導演的一場戲,火勢當然不大,不久便被撲滅。而捧著空印盒回家的縣令卻坐臥不寧,徹夜難眠,左右為難。若明日把空印盒原樣返還,很難說清自己接受時印盒里面是空的。而弄丟了上司的官印,自己吃罪不起,勢必還會禍及全家。縣令越想越怕,只得把那枚剛剛偷來、預謀加罪李浚的官印重新放回印盒之內,第二天他不得不小心翼翼登門將官印完璧奉還。次日清晨,當看到印盒中安放著那枚失而復得、毫發無損的官印,李浚與縣令兩人目光對視,心照不宣地笑了。
能做到如此謹慎,自然是達到了“印記不得委其胥吏”的要求。也因此,公章也逐漸給地方辦公帶來了麻煩。按照規定,各地方政府每年都要派上計吏到京師戶部匯報地方年度財政收支,經戶部審核數目完全符合后,方許奏銷。錢谷數字如有分、毫、升、斗“軋不平”,整本財務報表便要被駁回重造。重造報表不難,難的是必須蓋上原單位的官印才算合法,這樣一個來回,就得多費個把月以至好幾個月的時間,才能了結。如此,不僅增添上計人員往返奔走的麻煩,也影響地方官員的政績考核。手續繁瑣,也逐漸成為大量使用公章的弊端。
公章規格
個體戶公章——尺寸38MM;可選材料:木頭,紅膠,牛角,機雕印,光敏印;
外資公司公章——有限公司尺寸:40MM;木頭、紅膠、牛角、機雕印、光敏印);
國營股份制有限公司尺寸:42MM(木頭、紅膠、牛角、機雕印、光敏印);
資企業中文公章——尺寸:45X30MM;可選材料:木頭,紅膠,牛角,機雕印,光敏印;
資企業中文公章尺寸——尺寸:45X30MM;可選材料:木頭,紅膠,牛角,機雕印,光敏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