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工作工齡和退休工齡的巨大差別,只有當工作工齡能夠轉換為退休工齡,就是我們所說的視同繳費年限或是實際繳費年限,這樣的工齡才能屬于退休工齡,才能有退休的價值,就是領取養老金的價值,無法轉換為退休工齡的工齡,在辦理退休時是沒有任何實際使用價值的。
1、公務員退休工齡是怎樣計算的?
公務員的退休工齡計算,實際上是依據檔案來計算的。退休檔案是審核職工工齡的唯一依據,2014年10月,機關事業單位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公務員才實施養老保險繳費。實際上,有關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文件是2015年才公布的,有關的養老保險繳費實際上也是有關業務補做,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繳費以后,2014年10月以前的連續工齡稱之為視同繳費年限,依據個人檔案來核定。
個人檔案怎樣來確定連續工齡呢?依據1957年《關于工人、職員退休處理的暫行規定》,明確提出連續工齡是依據《勞動保險條例》及其實施細則中本企業工齡來核算的,根據《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關于工齡的一章,實際上這個文件是至今有效的。本企業工齡主要指的是職工在本企業工作的時間,一般來說,公務員入職以后會有一定的試用期。
按照實施細則修正草案的第四十四條臨時工、試用人員轉為正式工人職員時,其本企業工齡,應自入該企業工作之日算起,可以說,公務員的退休工齡一般從其被聘任為公務員之日開始計算。正常來講,應當是到退休之日來前后累計計算其工齡的,這種累計計算是具體到日的,不是按月計算,比如說29年11個月零18天的工齡,就是不滿30年的工齡,不能四舍五入。
2、退休工齡如何計算?
退休工齡如何計算?我們這里所說的退休工齡,其實和工作工齡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工作工齡有的不能計算為退休工齡,但是退休工齡是可以計算工作工齡的。下面和大家分享我的個人觀點,工作工齡是我們從參加工作開始,在用人單位工作一年就算一年工齡,工作工齡可以作為計發工齡工資,單位調整工資,提拔使用等用途。但是工作工齡分為國家認可的工作工齡和國家不認可的工作工齡,
國家認可的工作工齡包含了在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工齡,或是當兵入伍,知識青年下鄉、繳納養老保險的年限等,都屬于國家認可的工作工齡;國家不認可的工作工齡,主要是指在民營企業、中外合資企業等工作的工齡,但是職工養老保險制度實施以后,只有繳納了職工養老保險的工作年限,才能計算為退休工齡。退休工齡是我們計算養老金的主要條件之一,退休工齡越長的,養老金水平就會越高,
那么退休工齡是如何計算的呢?目前我們的退休工齡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是視同繳費工齡,也叫視同繳費年限,視同繳費年限主要是在社保繳費制度實施之前參加工作,并且是屬于國家承認的連續工齡或是工作年限。主要是指1992年之前(部分地方是1996年之前)到國有企業工作,2014年10月之前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由于這部分人參加工作之時,社保繳費制度還沒有出臺,所以他們的繳費年限要計算為視同繳費年限;第二部分是實際繳費工齡或是繳費年限,
這部分主要是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繳納社會保險,單位和職工按時繳納了社會保險的繳費年限。除了在崗職工以外,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人員,他們繳納社會保險的繳費年限要計算為實際繳費年限,如果他們在開始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社會保險之前,有國家承認的連續工齡或是工作年限的,同樣要計算為視同繳費年限。
視同繳費年限和實際繳費年限累計計算為退休工齡,視同繳費年限不但要計算為養老保險的累計繳費年限,同時也要計算為醫療保險的累計繳費年限。如果只有工齡而不能計算為退休工齡,按照目前我國制度的規定,是無法享受基本養老金待遇的,只有退休工齡達到國家規定的工作年限或是繳費年限,在達到法定的退休年齡之時,才能順利辦理退休,享受基本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