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要看判決書中是否有代理意見,但是如果法院已經作出了二審的判決,但是還沒有郵寄給當事人,這個時候郵寄代理這個字就有點晚了,法院一般不會因為你郵寄的代理這個字而作出新的判決,其次,如果隱藏了代理這個詞,可以要求繼續更正,二審庭審已經結束,但法庭尚未作出判決二審。
二審庭審已經結束,但法庭尚未作出判決二審。這時候郵寄二審字樣到法院就沒問題了。因為開庭后,法院還需要合議庭作出二審的判決。但是如果法院已經作出了二審的判決,但是還沒有郵寄給當事人,這個時候郵寄代理這個字就有點晚了,法院一般不會因為你郵寄的代理這個字而作出新的判決。以上法律意見,供大家參考。
不違法。第一,要看判決書中是否有代理意見。其次,如果隱藏了代理這個詞,可以要求繼續更正。如果影響案件的處理,可以繼續申訴或者再審。程序違規具體表現為兩類:方式違規和步驟違規。程序性違反是指違反法律規定的程序性要素,包括方法、步驟、順序、期限等。如違反許可實施的法定期限、不作為、行政步驟顛倒、形式要件缺失、程序要件缺失等等。
法律分析:我們現在都是法治社會,很多情況下都避免不了要處理訴訟。當然訴訟中會有很多訴訟文書,包括起訴書、代理、答辯狀、判決書等等。在訴訟的不同階段,文書也是不同的,比如一審期間的文書和二審。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第一審人民法院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第一審人民法院的裁定,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第一百六十五條上訴狀應當附具。申訴的內容應當包括當事人、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組織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原審人民法院的名稱、案號和案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
{3。